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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扶贫办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募扶贫志愿者的公告 2007-10-19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05]57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事厅、扶贫办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人发[2006]56号)精神,以及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印发〈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扶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扶贫办发[2006]76号)精神,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募扶贫志愿者。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志愿者名额及志愿者工作内容 根据自治区《200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安排,永宁县扶贫办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拟计划招募2名高校毕业生,到本县移民吊庄乡(镇)从事扶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家庭在本县的毕业生,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二、组织招募 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原则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2006年计划招募的扶贫志愿者为自治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及外省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宁夏籍应、往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经济类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 (二)招募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2—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6:30。 地点: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毕业生报名时,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毕业生可从宁夏扶贫信息网站(www.nxfp.gov.cn)上下载或到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索取报名登记表,填表后交永宁县扶贫办(同时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照片)。 2、预选。7月25日前,县扶贫办对已报名的学生,进行面试、审查、预选。对较高学历、党员学生、担任过学生会干部和获得过各种荣誉及奖励的毕业生优先选拔。7月30日前,县扶贫办将本县预选人员的相关材料报自治区扶贫办社会扶贫处(网址:nxfpbsfc@126.com)。 3、体检。8月5日前,由自治区志愿扶贫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我县预选毕业生组织统一体检,具体医院另行通知。 4、审定。8月15日前,自治区扶贫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志愿扶贫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毕业生进行统一审核。如果体检合格后的毕业生超过招募数量难以审定时,可由志愿扶贫计划协调办公室组织统一考试后,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志愿扶贫毕业生确定后,组织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并将确定人员名单上报自治区“三支一扶”办备案。 (三)上岗培训 8月25日前,由自治区扶贫办和永宁县扶贫办组织对志愿扶贫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及有关工作业务等。 8月底前,县扶贫办派遣志愿扶贫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道。服务单位做好志愿扶贫大学生的接收工作。 (四)日常管理 1、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2006年高校扶贫志愿者由自治区扶贫办负总责,县扶贫办具体负责管理。按照《宁夏高校毕业生基层志愿扶贫计划管理细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实行每月情况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2、提高对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县扶贫办一把手要和志愿者所在乡镇签订志愿者安全管理协议,共同负担起志愿者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责任。教育引导志愿者强化安全、健康意识,提高对自身安全、健康的重视程度。 3、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指导毕业生在实践中提高工作能力。同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其提供业务培训机会。 4、参加“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要自觉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充分运用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基层服务。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单位。对于中途离岗人员,县扶贫办及时上报自治区扶贫办,由自治区扶贫办根据工作需求酌情予以补充。 5、“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和档案可按规定免费在学校保留两年,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入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统一由学校转入到自治区人才交流中心或自治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免费保管),公安机关应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服务期满后,凡落实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三、相关待遇及经费保障 大学生在扶贫志愿服务期间,自治区财政给予每人生活补助费每月600元,以月考勤,按月发放。在本市区服务的志愿者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20元,跨市区的每人每月补助50元;每人每年给予统一办理20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凡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报务证书》,作为享受就业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四、优惠政策 宁夏高校毕业生志愿扶贫计划志愿者纳入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享受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规定的有关政策支持。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并被川区乡镇、宁南山区八县和红寺堡开发区正式录用的,可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高定一档工资标准。 (二)志愿者服务期满在基层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申请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非公有制企业,其注册资本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允许在2年内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本可放宽到规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10%,最低注册资本金可降低为3万元。同时比照享受国家和自治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的,在公开报考公务员或财政拨款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研究生的,应适当给予优惠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的,为其保留学籍2年;今后晋升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各级党政机关每年录用公务员的比例不低于拟录用总数的1/3;事业单位选拔和补充工作人员的比例不低于拟补充人员总数的40%。 (四)志愿者在按规定程序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人事、科技部门根据情况将给予重视和支持。 (五)服务期间计算工龄。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 话:0951-8012271,8355271 传 真:0951-8012271 联系人:毕慧萍 E-mail:ynxfpb@126.com 永宁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二○○六年七月十一日 对于本文,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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